一只小狼长得又高又壮,身手敏捷反应快,体能更在狼群中首屈一指,无可匹敌。群狼对它刮目相看,都称它为“狮子”。狮子是万兽之王,这个响当当的称号令小狼乐昏了头 。
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小狼在阿谀奉承中自我膨胀,竟然以狮子自居,不屑再与狼群为伍。它越看同伴越不顺眼,一心想要伴狮子生活。它离群出走的那一刻,狼群里的智多星挽留它说:“狼就是狼,再强再壮你还是狼。你若因为被称为狮子就自以为是狮子,那就太狂妄自大了;若自以为是狮子就看轻自己的族群,那就是忘本;若以狮子自居,想与狮子为伍,那就会死得很难看!”
小狼一向尊重这位族群里的智多星,只是它仍然觉得狼群配不上它。它固执地狡辩道:“以您老人家智慧的眼光看,您不觉得我的条件远远超越狼群吗?您可知道在狼群中我像鹤立鸡群,孤芳自赏的生活有多孤独、心里有多委屈吗?”顿了一顿,它继续说:“在狮子群里,情况就不同了,我跑得与它们一样快,捕猎物与它们一样敏捷,体态与它们一样健壮。难道您不知道能与条件像匹配的友伴在一起,生活才有情趣吗?”
智多星看着眼前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狼,心生怜悯,担心这么个体能超群的晚辈会无知地把自己送入狮口,耐心地劝道:“不错,在狼的族群里,你的确像头狮子,你鹤立鸡群。只是,一到了狮子群里,你的出色会变得黯然无色。在狮子的眼里,你再强再壮,仍然是一条狼,你没资格成为它们的伙伴,你只是它们的食物!”
提示:
柳宗元作《三戒》,当中一则故事中说麋鹿(注1)在主人庇护之下,每天与猎狗嬉戏,日久之后,忘了自己是鹿,看到街边的狗,也跑上前去要与它们玩,结果被街边的狗撕吃了。《临江之麋》与这则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处。唯一的差别是这则故事里的小狼是被虚名所误导,以致忘本,带出了另一个生活的教训。
日常生活中,我们常会遇到忘本的人,更可悲的是这种人不以忘本为耻,还躲在别人的阴影里耀武扬威。我国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代,受英文教育的人在觅职、办交涉上占了老大的便宜,所以当时不少家长把孩子送进英校。因天时地利人和而受英文教育,原是无可厚非,可悲的是当中有人因此迷失了,竟然以为自己是黄皮肤黑头发的英国人,还耻笑英语不灵光或不会讲英语的华人。在校中,我就常看到这一类的老师在奚落讲英语时发音不准的学生。这种浅薄的人其实很可怜!
虚名是另一条陷人于无知的迷途。头脑简单的人经不起虚名的大帽子一压,就压昏了头,结果在晕头转向中,脚下步步皆错。更糟的是如果这个人肩负民族重任,错把全民带到万劫不复的境地,后果不堪设想,足为大家引以为警戒!
故事里的小狼被虚名蒙蔽了理智,忘了自己是狮子口里的美食,竟然想与狮子为伍。它比麋鹿幸运的是它及时遇上了智多星,煞住脚步,才不致把自己送入狮口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寒梅
注1: 麋鹿原该是麋ni。ni 字上鹿下是繁体儿字的结构,手提电脑的字库没有这个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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