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国时候,齐国一个无名小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、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、最顽强、最不怕死的人。他俩一个住在城东,一个住在城西。
有一天,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来到同一家酒楼喝酒。两人见面,相互寒暄一番后便在靠窗的一张又干净、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。酒保送上一坛陈年老酒,替他们各自斟满一碗酒后就退了下去。
两个“最勇敢”的人喝了一会酒,聊了一会天,边喝边谈,渐渐觉得有酒无肉有点乏味,其中一个“最勇敢”的人提议要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,叫酒店厨房煮来下酒,以便可以喝得痛快。另一个“最勇敢”的人阻止道:“老兄何须到菜市场去买肉?你我身上不都长着肉吗?听说人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,我们何不割下自己身上的肉来下酒,又新鲜、又干净,岂不更好?只需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。”
第一个“最勇敢”者为了表示自己的勇敢,只好同意对方的建议。不一会,店小二端来一盆酱,放在桌上。两个“最勇敢”的人喝一碗酒后,就抽出腰刀,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,血淋淋地放在酱盆里蘸一蘸,就送进自己的嘴里。
在场的人看到他们近乎疯狂的做法又惊讶,又害怕,但谁也不敢上前去劝止。这两个“最勇敢”的人谁也不肯向对方认输,他们就这样在酒楼里一大碗一大碗地喝酒,一大块一大块地割自己身上的肉吃。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来,流了一地。没多久,这两个自诩为“最勇敢”的人就因失血过多而死去。
(故事取材及改写自《禅师的一轮明月》 杜天宇著 久佑达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)
启示:
故事里两个“最勇敢”的人败在他们逞能与怕输的性格。逞能,所以想用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事来表现自己的勇气,荒谬地建议用自己的肉下酒;怕输,所以明知这种做法荒唐,也不肯因服输而当逃兵。
用情理度测,割肉时,他们不可能不觉得痛;看到血如泉涌时,他们不可能不心惊,但是,为了要做“最勇敢”的人,他们义无反顾,勇往直前。像这样,既不是为国尽忠、为父母尽孝、为民族尽仁义而忍痛惊心,流血送命,他们俩错误地诠释了“勇敢”的定义。真正的勇敢是带着机智的胆识,能用以帮助我们战胜阻路的危险与障碍。他俩逞勇斗狠算不得真勇敢,那只是愚不可及的匹夫之勇。
真勇敢力能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,即使赔上性命,也死得重于泰山;匹夫之勇不凭智谋,只逞意气用事,为争一口气勇往直前,有勇无谋的行事,那能不触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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